《杭州超限教育中心藍珍鈿2017年8月7日訊》近日,針對非杭州戶籍的外地人口子女在杭州上學讀書事宜,杭州市政府新聞辦召開例行新聞發(fā)布會,公布《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在杭州市區(qū)接受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鑒于公眾對新型居住證制度的政策了解及隨遷子女居住證的申領有一個過程,為確保隨遷子女入園、入學政策的平穩(wěn)過渡,2017年市區(qū)幼兒園、小學招生中隨遷子女入園、入學實行過渡期。即,2017年8月31日前,未持有有效居住證的隨遷子女仍可按照《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在杭入園管理暫行辦法》(杭政辦函〔2010〕315號)、《杭州市義務教育階段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在杭就學管理暫行辦法》(杭政辦函〔2008〕163號)的規(guī)定申請入園、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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